返回 第一百七十二章 他好勇啊!   综武:我在少林刷成就[1/2页]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七十二章 他好勇啊![1/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新笔趣阁] http://m.xbequge.cc/最快更新!无广告!

两位当世真正意义上的顶尖天骄,都在想办法藏匿弱点,扩大优势。



这也是通常情况下武修所存在的局限性。



“完美”这个词从创造出来开始,就注定了它只能是形容词,没办法成为现实。



武修因为寿命、天赋以及悟性的局限性,很难做到全面的“顶尖”。



有人刀法出众,有人剑法玄妙,有人拳掌千钧,有擅长,就会有弱点。



高手过招,就看谁藏得住弱点。



丁鹏和萧十一郎交手三百招,可谓是险象迭生。



陈默看得出来,丁鹏是真想杀了萧十一郎,而萧十一郎的刀招中,其实没多少杀意的。



但有时候,心态对胜负有潜移默化的影响,若这般下去,怕是萧十一郎会陷入被动。



“你们俩,差不多得了!”



关键时刻,某位来自慈航静斋的“正义之士”插手了两人的个人恩怨。



师妃暄那当真是艺高人胆大,居然敢从天而降直接挡在萧十一郎和丁鹏的中间。



要是两人不及时收手,就凭师妃暄手里那破玩意儿,能挡住割鹿刀和圆月弯刀就有鬼了!



但慈航静斋在江湖中的确享有盛名,萧十一郎和丁鹏不看师妃暄的面子,也得看慈航静斋的面子。



陈默摇了摇头:



“好戏没咯,散了吧散了吧。”



萧十一郎和丁鹏还远没有到打出真火的时候,但就从目前两人所表现出来的战力来看。



陈默自觉,若是单打独斗,他顶破天也就有自保之力而已。



天神兵的锋芒,不是他这地回境的肉身凡胎扛得住的。



被割鹿刀砍了,砍在哪儿,哪儿就得掉块肉。



被圆月弯刀砍了九阳神功是能挡毒,那也得有个上限,圆月弯刀上的巫毒,怕是出神入化的《九阳神功》都得费老大的功夫才能化解。



正当陈默等人准备离开的时候,狂笑声在街道间回荡开来。



“两把天神兵之战这等稀奇事,怎么就被你给打断了呢?慈航静斋的人,尽做这些让人不舒服的事。”



又是一道身影从天而降。



只不过,比起师妃暄来说,这人的出场方式更拉风。



转。



以纵身为轴,一个劲儿地自转,甚至带出了龙卷风。



而且这龙卷风,是黑色!



当来者落到房顶之上,众人皆看清了他的面貌。



魔道第一天骄——谢傲天。



“哈?”



陈默现在脑子里除了问号还是问号。



这条街上,但凡是百姓或者一般的江湖人士,早就因为萧十一郎和丁鹏那骇人的威势躲得远远的了。



留下来看戏的,不是大夏的天骄,就是人杰。



没地回境,都没资格站在这条街。



这谢傲天发什么疯?



敢单枪匹马出现在这里!



“极好,极好,大夏的天骄们,都在呢!”



谢傲天双手附在身后,来对踱着步子:



“上次居然被你们给摆了一道,当真是,忍一时越想越气,退一步那是越想越亏啊!”



谢傲天满脸地不甘:



“这要不找回场子来,我还怎么做天魔殿的第三殿主?”



只见谢傲天抬起右手,伸出食指,在这街道周围直接指了一圈:



“伱们,有一个算一个,今儿本殿主就想看看,究竟有几人,能在本殿主手中不死!”



虚竹喃喃道:



“阿弥陀佛,小僧没听错吧?师弟,那谢傲天的意思,是要一个人,打我们全部?”



燕三娘笑道:“嘿,虚竹师兄,你变聪明了!色和尚,你怎么看。”



陈默不禁佩服道:“他好勇啊!”



甭管处于什么原因,这谢傲天敢在这里当着一众天骄的面叫嚣,这胆气,绝对不是一般人就能有的。



不佩服不行。



幽若担忧道:“这谢傲天敢这么堂而皇之前来,未免也太狂了些,难不成暗处还有魔道的高手?”



陈默看着那狂到没边的身影,回答道:“有没有高手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们该撤了。”



陈默转头:



“令狐少侠,张教主,你们二位还是留在这里吧,谢傲天有多强,你们心里清楚。”



令狐冲:“慎远大师,那你们.”



陈默:“谢傲天狂归狂,但不是个傻子,对于魔道而言,没有利益的行动是没有意义的,既然谢傲天要在这里吸引我们的注意,那总得有人去查查原因。”



张无忌:“要不然我们不管谢傲天.”



陈默苦笑:“不管他,那就是给谢傲天逐个击破的机会,单挑的话,我想在场谁都不会是谢傲天的对手,能自保的人,都少之又少,要不你们去查?”



张无忌:“还是算了,你们四人更默契一些,再者说,我的乾坤大挪移,更适合留下来干扰谢傲天。”



虚竹:“要不,小僧也留下?”



陈默:“师兄,你的北冥神功对谢傲天无用,但对其他魔道,可是克制得很,师弟劝你,还是跟我一起。”



令狐冲:“有道理,事不宜迟,你们赶紧动身,我去谢傲天那帮你们转移视线!”



第一百七十二章 他好勇啊![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