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116章灵界黑棺现   我有一颗长生瞳[1/2页]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16章灵界黑棺现[1/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新笔趣阁] http://m.xbequge.cc/最快更新!无广告!

阴风起,黑雾现。



这些都是黑凶最明显特点。



虽说这东西被阳光克制,但被尸鬼操控,白天出现也不意外。



让张彪奇怪的是,这些都在预料之中,火罗教肯定有所防备。



难道,是杀生教捣乱?



张彪又详细询问了一番,但边军入城,在各坊设卡盘查,余子清也不清楚内幕。



“我明早便赶回京城。”



张彪眉头微皱,沉声开口。



丰邑坊虽说偏僻,但他密室中还存着不少龙血灵参和施术材料,如今京城动荡,万一有人闯入便是血亏。



“张大哥这么急?”



余子清一愣,有些诧异。



张彪也没多解释,先是回到密室,查看铁、王两家人,让他们安心在此地静养,虽后带着铁玉成回到房中。



他看着二人,面色逐渐凝重。



这两人,一个是故交之子,束发之年,资质不凡。



一个是熟识的小兄弟,虽刚过弱冠之年,但历经风雨成熟老练,这次更是毫不犹豫相助救人。



他要专心修炼,身边总需要些得力帮手,传不传功法还需考验一番,但却能先传授些修行知识。



二人也隐约有所猜测,面色激动。



张彪望着二人,缓缓开口道:“自黑日出,血月现,天地便已大变,灵气复苏,隐世宗门回归…”



“凡一切鬼物,皆与灵界有关,灵界之玄妙,即便那些宗门,也未摸清,但有些特征,却是常识…”



“厉鬼之分类,有魑、魅、鬽、鬾、鬿、魆、魊…鬼神有魕、魖、魓、魒、魁…”



“妖、精、怪,各有不同…”



“常人若想避灾,需懂得征兆…”



他大致讲述了当前形势,和一些邪祟的知识,还有避灾之法。



即便不懂得修行,懂得征兆和避灾之法,也能大大增加保命几率。



二人听得很仔细,还取出笔墨,详细记录,不敢有一丝疏漏。



桌上的蜡烛,点了一根又一根。



不知不觉,已天色微亮。



张彪看了看窗外,这才开口道:“这些东西,你们要牢记,还有,从今开始,要刻苦习武,即便日后成为修士,也离不开刀兵争斗。”



二人眼神激动,起身恭敬拱手:



“谢过师傅。”



张彪哑然一笑,“这些东西都是常识,有没有师徒缘分,将来再说。”



说罢,拎起大包小包,辞别众人。



除了十里坡没多久,阴沉天空又飘起了鹅毛大雪,天地间一片苍茫。



张彪已换了身衣服,带着斗笠,策马而行,身影很快被风雪吞没……



…………



两个时辰后,便到了玉京城南门。



此时早过了城门开放之时,但风雪中,依旧排起了长长队伍,门口守卫,也换成了边军。



张彪眉头微皱,向着旁边卖炭老汉打听道:“大爷,这是出了啥事?”



“小伙子从哪里来?”



“十里坡做些生意。”



“哦,怪不得,昨日朝廷便下了皇令,今后泰州所有百姓,都要办理路引。别说京城,就是泰州各个要道都会设卡,没有路引,就要抓入大牢…”



“这么麻烦?”



“谁说不是呢,昨日城中出了乱子,反正一个劲折腾咱小老百姓呗…”



听着老头发牢骚,张彪若有所思。



乱世将至,看来朝廷的管制会越来越严格,估计其他州也差不多。



想到这儿,他离开队伍,先是将马寄存在城外行商营地,随后绕道,来到僻静城墙处。



眼见四下无人,鬼影披风一抖,黑雾炸裂,顿时化作一道阴影,沿着城墙飞速向上,躲过巡逻士兵,进入城中。



正如余子清所说,城中防卫提升不少,大批的武侯、金吾卫和边军士兵在街上巡逻,各坊市也有边军把守,查看路引。



张彪眉头微皱,尽量沿着小巷绕道而行,很快回到丰邑坊。



刚回到道观,他便眉头一皱。



只见道观门外雪地上,赫然有凌乱脚印,好在并未进入道观,只是在门外徘徊。



是谁来了?



张彪心中疑惑,连忙进入密室,查看一番,见没有东西丢失,这才松了口气。



前往地道的石门也发生了变化,上面白霜坚冰已全部消失,显然地道内的黑凶已经离开。



放好东西后,张彪返回道观,刚准备弄些热水洗漱一番,便听到有人咚咚敲门。



开门后,正是坊正周通。



“张兄弟,你昨日去哪儿了?”



“出门访友。”



“那就好,那就好。”



周通松了口气,急声道:“昨日城中出了大事,边军挨坊巡查,本来要进你这道观,被我搪塞了过去。”



“这是本坊路引,记着时刻带在身上,那些个北疆蛮子,可凶着呢。”



“多谢周坊正。”



张彪连忙收下,开口询问道:“昨日与人喝的烂醉,脑袋迷糊,什么都不知道。”



“可是出了大事啊!”



周通一听来了劲,低声道:“那些胡僧果然不靠谱,听说祭出神刀,也只将尸鬼重伤,还弄出乱子,跑出不少僵尸。”



第116章灵界黑棺现[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