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在吗?[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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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命很快就会走到终点,到时候你要立刻宣布继位,然后按照我说的做。”他以命令的语气说道。
“不!”蒂维丝说,“我绝对不会那样做的,父王!”
“啪!”老国王给了蒂维丝一记响亮的耳光,骂道:“你这逆子!如果你还是我的女儿,就该向我发誓!遵从我的意志!”
蒂维丝说道:“你自己说过,誓言如粪土,我发誓又有什么用?”
老人气得胸口剧烈起伏,说:“我给了你生命,给了你荣华富贵,给了你王位!难道连你都要背叛我吗?你要把我这个将死之人,给活生生气死吗!跪下!”他有气无力的说完这个词,然后又开始咳嗽。
蒂维丝还想顶撞他,可是脑海中忽然闪过许多童年往事,她还记得父王带她去打猎,教她写字,骑马带着她去花园,只要她想要,就会为她买下一切最昂贵最豪华的东西……不知为何,那些画面如走马灯一般在她脑海中闪回,而且挥之不去。
接着,她的眼泪毫无征兆的流了出来。
蒂维丝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她只是感觉到一股来自本能的悲伤。接着她就跪了下去。
她说:“我发誓。”
“我必定会成为王。”
“我会遵照您的意思。”
“这就对了,孩子,这就对了。”老人终于笑了出来。
他伸手抚摸蒂维丝的头,说:“继承我的一切吧,孩子,你将成为新的国王!”
……
随后,蒂维丝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她身心疲惫,一回去就驱走了左右侍从,然后将自己锁在屋中。
刚才那一幕在她脑海中反复重现,王,成为王?我要接过父王的王冠,再成为他那样的王吗?
蒂维丝越想越愤怒,她扯下头上的公主宝冠,狠狠摔在地上。“啪!”白金王冠跟地板清脆的亲吻,珍珠和钻石飞溅,它们破碎时候散发的光彩,甚至比戴在头上更加美丽。
蒂维丝从来没有这么讨厌过自己头上的王冠。
从来没有过。
……
第二天,老国王便驾崩了。
尽管太医鉴定,说他是死于疾病,但宫里对国王的死因众说纷纭。有人说,第一个发现老国王尸体的人是宫里的阉奴,他看到老国王脸色发黑,手边还有个打碎的玻璃瓶,看起来就像是服毒自杀;还有人说,老国王一定是让人谋杀了,说不定是宫里有叛贼的残党。
李奥瑞克对此的想法则是:妈了个哔的,这老匹夫该不会让我骂死了吧?
国王的葬礼是个大事情,按理来说,需要全国默哀,举行盛大的仪式等等。但蒂维丝则说:遵从先王的旨意,战争时期,一切从简。
上午准备,下午操持,一天功夫就把事情办了。
在葬礼之后,蒂维丝宣布会继续以“公主”的身份执政,很出人意料的,没有提什么登//基做女王之类的事情。别人问起此事,蒂维丝也会转移话题,最多是说一句:“我在守孝期间,如果现在就宣布登//基,不合时宜。”
皇家的事情跟李奥瑞克没什么关系,他也不关心那糟老头子的死活。
他比较关心这次的战利品!
首先,就是皇宫里边这储存的物资。刚打下皇宫的时候蒂维丝就跟他说了,“哈伦长子”和禁卫军在城市仓库和皇宫之中储备了许多的战略物资,吃得用的不计其数。听俘虏的军官们说,“哈伦长子”一开始是想和李奥瑞克打消耗战的。因为他觉得,李奥瑞克占领野狼城时间不长,从时间上来看还没有秋收征粮,就算是在当地大肆掠夺,也搞不到多少粮草。两万来人,人吃马嚼,是巨大的消耗。只要望北城能够拖住,那么李奥瑞克的大军就会不攻自破。
从这一点上来,“哈伦长子”倒还算是有一些基本的判断力。因为李奥瑞克手里的粮食确实不多,如果只算上野狼城储备的物资,那他恐怕连半个月都维持不了。
然而,李奥瑞克手里还有乌鸦王送的大礼包呢!要是算上这一笔,足够他打五十天的硬仗了。
最重要的是,李奥瑞克两个小时就干碎了城墙,所以就没有后面那些故事了。
现在李奥瑞克的士兵连野狼城那份辎重都还没消耗完,剩下的部分,还够他们吃到下一个城。估计打完了海盐城,才会开始消耗乌鸦王大礼包。乐观估计的话,杀穿整个大沼泽之后,“乌鸦王大礼包”也就消耗不到一半。
然后算上皇宫里边的补给,相当于这一趟打完仗,辎重一点没少,还多了许多。
现在有了野狼城,首都就可以专注于政治职能,而把“守国门”的包袱交给野狼城。李奥瑞克未来准备任命血矛团的布洛泽当野狼城的“太守”——在这边叫领主。布洛泽善守,让他管理野狼城再好不过了。
物资照单全收,套了车通通拉到野狼城,等摆平了高原人的烂摊子,李奥瑞克就要拿着这厚厚的家底,去跟其他几位蛮王掰掰手腕了。
第二个收获,就是崭新的真理。
多亏了“哈伦长子”那一波窒息操作,李奥瑞克不光拿下皇宫,还顺便得到了新的技能。
李奥瑞克先前和普希拉完成了契约,两人建立了类似于灵魂链接那样的精神力共享机制,普希拉作为一个挂件,增加了李奥瑞恩的蓝条。因此,他这回可以放心的挑选一个真理了。
自从第一次感受过真理的美好,他就将追逐真理定义为了人生目标。不光是因为感受真理的那一刻很爽,还因为他理解的越多,就能够越强大。至于其他的东西——爱情、财富、荣誉、权力……只要我够强大,它们自然会奔我而来。
变强,才是男人的第一要务!
这次李奥瑞克进入真理之地之前就想好了要拿什么,往常他拿的东西,都是加强自身战斗力的,俨然是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战场上“英雄单位”。
主帅能打固然是好事,然而战争规模越大,个人战斗力就越是会被稀释掉。在几万人甚至是十几万人的大规模作战中,个人的武勇就不那么重要了。相比之下,像是智慧、后勤、练兵这些方面,就显得更加重要。
李奥瑞克这回挑选的真理就是一本名叫《骑士之道》的书。这本书占用的精神力不多,而且内容十分实用。包括了骑兵训练、骑兵阵型、装备选择、作战地形分析、部队心理建设等方方面面,内容非常全面,有了这个东西,李奥瑞恩的骑士团战斗力能够上升一个台阶,也给了他将来跟蛮子的骑兵正面硬碰硬的勇气。
等这次打完了仗,需要好好训练一下我的骑兵团了,将来在大平原上作战,少不了他们的发挥。李奥瑞克虽然也想过,要不要搞一些更跨时代的武器出来——比如加特林什么的。但是真理之地第一层图书馆的书都比较落后,图书管理员说过,真理图书馆里边的真理都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将你们这个时代的英杰们感悟出来的知识作以汇总。所以第一层的书,基本就是这个时代的知识,再怎么先进,也不会超越这个“奇幻封建时代”生产力下的科技水平。所以像是飞机大炮原子弹什么的,您还是歇歇吧!而且以这个奇幻的科技树,人家还不一定点的出来呢。
那么有没有跨时代的知识呢?有的!
这就要说到他的第三个收获了!这个完全是意料之外的惊喜。
此时李奥瑞克锁了门,又让魅魔和狗子守在门口,确保周围没人之后,他盘腿坐在了床铺上。接着他脱下上衣,他锁骨下面一点有一个暗红色符文。李奥瑞克像是敲门一样用指关节轻轻敲了敲这个符文,说:“在吗?”
“在呢!”李奥瑞克脑海中传来了一个清脆稚嫩的声音。
一股红色的烟雾从符文中喷涌而出,然后化作了一个朦胧的红色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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