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我要把李奥瑞克的脑瓜子锤扁[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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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公主突然提到这个名字,李奥瑞克顿时感觉一股热流冲上了脑门子,激动的问道;“有什么消息,快告诉我!”
蒂维丝点了点头,说:“这消息是宫里一个聋哑奴仆告诉我的,他私下写了条子,说是阿卡德将军在叛乱三天前的中午让被尼古拉斯带走了,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后来我又找到当晚值班的门卫,说是有一辆蒙着黑布的车从南门出发,由尼古拉斯公爵的侍卫护送着。我估计那就是阿卡德,他多半是被尼古拉斯的带去了学士城。”
李奥瑞克骂道:“妈的,这崽//种为什么把老将军掳走了啊?难道也是拿去当人//质吗?”
蒂维丝摇头,说:“这不就不知道了,但既然人被带出了城,多半就是还活着。我自己养有一批情报人员,我会让他们继续调查的,一有消息我就通知你。”
“多谢你了!”
“那好,公主殿下,我去支援我老丈人了,望北城这边的事情就交给你打理。”
听到这话,蒂维丝却沉默了,她低着头,似乎在思考什么事情。
“殿下?”
“啊,对不起。”蒂维丝回过神来,“我就是在想……你真的很了不起,我曾经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真的,我曾经这么认为。”
“您确实很厉害,不开玩笑。”李奥瑞克说。
“但你比我更优秀,你比我年轻,比我会打仗,也比我……”她咬了下嘴唇,问道:“李奥瑞克,等平息了叛乱之后,你想去做什么?”
“继续北伐,光复故土。”李奥瑞克不假思索的说道。
“为什么?”
李奥瑞克反问道:“您为什么想成为王?”
蒂维丝苦笑,她望着高大的城墙,说:“我是帝国的公主,未来的高原人女王,但我竟然没见过雪——连看一看雪这么卑微的愿望都实现不了,那我还算什么女王?”
“我烦透了湿热的沼泽,讨厌永远除不干净的蚊蝇和苔藓,我想像祖先一样回到故土之上,饮烧酒,穿貂袍,坐在温暖的火石床上看窗外大雪纷飞。”
李奥瑞克心想:您这个梦想是很伟大,但其实去一趟东北农村就能满足,还能顺道整个杀猪菜,再来份锅包又。
“所以,我要带着千军万马杀上高原宝钻,夺回属于我们的一切。”
李奥瑞克笑了,说:“那我的理由和您一样,殿下。”
“是么?”蒂维丝点了点头,她望着眼前那个男人的笑容,心中的纠结的东西忽然如冰雪一般笑容了。城门外吹来了干燥凉爽的晚风,那些黏在脖子上的汗液随之快速蒸发,让她的毛孔能畅快的呼吸。于是,蒂维丝心中纠结的事情也随之消失了,她心想:成为王者,必须要有王的气量,若是整天犯疑心病,那我和父王有什么区别?
如果过度纠结过去和未来,就会失去活在当下的勇气,变成瞻前顾后的胆小鬼。
“祝你凯旋,李奥瑞克。”蒂维丝招手,一旁的仆人拿来烈酒送到两人手上。
“谢谢。”
两人碰杯,一饮而尽。
辛辣的烈酒在口中散开,夜枭在空中发出刺耳的啼叫,李奥瑞克的斗志也升腾而起——妈的,一群贵物,敢动我老丈人?不把我放在眼里是吧?
乌云如墨,杀意如酒。李奥瑞克手上的“啄眼”似乎感受到了他的杀意,也闪烁起了淡淡的红光。李奥瑞克脑海中出现一个混沌的呢喃声,那声音有一点像是乌鸦王,李奥瑞克虽然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但能感受到那怨灵强烈的负面情绪。
“啄眼”渴望杀戮,就如同乌鸦渴望眼睛。
李奥瑞克凝视着黑刀上面镶嵌的血红宝珠,宝珠似乎也在凝视着他。
“乌鸦王,我知道你恨我。”他用蛮族语言低声说道,“但你并不讨厌杀戮。”
“为我效劳,你就能畅饮鲜血。”
“高原人的血、蛮族的血、魔族的血、恶魔的血、一切生灵的血……你都可以品尝。”
“那么,嗜血的亡灵,你还有什么不满呢?”李奥瑞克冷笑起来。
武器剧烈的震颤了几次,旋即平静了下来。李奥瑞克脑海中的呢喃声消失了,乌鸦王的怨灵停止了诅咒。
然而,沉默下来怨灵,杀意却更加浓烈。
这一刻,午夜的晚风停了下来,夜枭不再啼叫,就连草丛里的虫鸣都渐渐消失。在场的士兵们冥冥之中感受到了一股巨大的压迫感,让人喘不过气。他们想要奔跑、尖叫、挥剑,杀戮,甚至是被杀。
士兵们是缺少魔力感知的凡人,所以说不清这压迫感的来源,然而罗米拉却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好强大的杀意!
她定心凝神,以“魔力之眼”望向李奥瑞克的背影,只见一股漆黑的魔力环绕着他的身体,若隐若现的白色怨灵在他头顶徘徊。
罗米拉听老摄政王说过,这个人死之后,亡灵不灭。它们会溃散在空气中,七成前往冥府,剩下的三成残留人间。有的会留在尸体上,机缘巧合下成为死灵生物;有的会留在生前的物品上,成为众所周知的圣遗物;还有一些会纠缠在杀手身上,尝试着索命复仇。
然而,这些索命复仇的亡魂很难成功——他们活着的时候都成了杀手的剑下亡魂,死了之后更加弱小,又怎么可能追魂索命?更加讽刺的时候,这些亡魂的骚扰,反而会磨炼杀手的灵魂力量,让他拥有更强大的魔力、精神力和杀气。
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些杀人无数的恶魔,往往都拥有强大的魔力和精神力。
老摄政王说,这是绝对的秘密,决不能公开,因为如果有人知道,杀人能够提升魔力的话,他们就会变成彻底的杀人魔。
无论动机是正还是邪,李奥瑞克手上都已经血债累累,由他亲自手刃的人,恐怕已达四位数之多。间接因他而死的人,更是不计其数了。
这些死在李奥瑞克手上的亡灵徘徊在他周围,又被他的杀意唤醒,成为他的力量。
难怪,这一刻连风都停了。
李奥瑞克高举起黑色的“啄眼”,吼道:“目标,米斯特拉城!”
“三天后,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
托曼·雷奎公爵戎马一生,虽不及阿卡德那般百战百胜,却也很少吃这么大一个亏。他不知道自己是救主心切,还是真的老糊涂了,竟然做出这种蠢事。
“快把弹药运往北墙塔楼,快点!你们都他妈是聋了吗?”他怒吼着发号施令,士兵们在城堡的石砖地上奔跑着,犹如一群受惊的羚羊。
公爵抬起头,只见箭矢如雨点般落下,他用骨节粗大的手指狠狠抓着城墙的砖石,仿佛要将那石头生生扣下来。“山神要塞”外面是无数贾戈伯家族的士兵,这里有的是贾戈伯的私军,有雇佣兵,还有蜥蜴人,甚至是蛮子!在这些“乌合之众”后面,是长臂投石机,地精弩炮,长弓手……还有各式各样烧钱的攻城器。
高原人三大贵族,雷奎、贾戈伯、尼古拉斯。其中以贾戈伯最为富有,他占据着港口、牧场还有黄金矿脉,家族成员又擅长经商,称得上富可敌国。他们靠着巨量的金钱组建起了一支大军,又靠着丰富的人脉招募了许多良将。
说实话,雷奎公爵蛮佩服贾戈伯的手段,如果贾戈伯家族愿意把手段用在正路上,高原人活的可能也不会像现在一样憋屈。然而这家伙为富不仁,还跟尼古拉斯那个豺狼勾结在一起,犹如两条寄生虫一样消耗国家的力量。雷奎公爵几年前就预见了今天的局面,但是国王已老,公主年幼,他有心杀贼却也无力回天了。
此时,雷奎公爵的亲兵喊道:“雷奎大人,城墙上太危险了!请您往后站!”
雷奎大声说道:“我穿着重甲,不碍事!”话音未落,一块南瓜那么大的石块从他头顶飞过。石块轰然砸中他背后的墙壁,碎石飞溅,厚重的墙壁上出现了手指粗的裂痕。
那个亲兵指着石块,焦急的说道:“您的盔甲能挡住这个吗!?”
“闭嘴!”
越是绝境,将军越要表现的勇敢。
阿卡德是他的挚友,也是他军事上的老师。那个老人说过一句话,给雷奎公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登上城墙的将军死不了,反而是那些不敢上城墙的孬种都已坟头长草。”
如果他现在退缩了,那么士兵就会有样学样,跟着退到屋子里办。勇气一旦没了,那再坚固的城墙,也会立刻变得泡水的饼干一样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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