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血乌鸦库曼[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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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乌鸦库曼,这个名字对于神指城的老人们来说可不陌生,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凶名远扬。不过,新来仆人们大多不知道他,因为他十年前就成为了龙王布林的公主驸马,也许久都没有回到神指城来了。
至于这男人的究竟为什么让天不怕地不怕的老管家害怕,我们接下来会慢慢说。
库曼和其他贵族不一样,他是个很传统的蛮族勇士,不喜欢住皇宫,就爱住帐篷。以他的话说,帐篷上接天,下接地,中间接着水土的气息,男人住在这里边强壮,女人住在里边漂亮,而那石头城堡往上看不到天父,双脚也离开了地母,门窗一关更是闷热,男人住在里边会变成懦夫,女人也会生不出孩子。
为了满足他的个人爱好,老管家匆忙在花园里搭建了一个传统的草原大帐,同时请来了城里花魁、乐队、马戏班子等,来作陪助兴。然后赶紧调动起了身边的人脉,请来了所有能请的贵族、名人、学者什么的来作陪。
帐篷是帐篷,但里边的东西摆设一样不少,库曼·哈特不光是乌鸦王的血亲,更是皇家驸马,可谓身份高贵至极,吃穿用度、家具摆设,都要用最高规格。黄金也好、玉石也罢,能用的都要用上。就是个肥皂盒子,也得拿金碗装才行。
除此之外,就是要请来最好的厨师为他烹饪一桌大菜。
在他的记忆里,血乌鸦库曼是个大胖子,酷爱美酒和洒满辣椒孜然的烤羊肉,非常能吃,这样准备肯定错不了。依据库曼的喜好,他让厨师们在露天草地上支起炉子和灶台,就地烹饪美食,厨师大把大把的用香料和酱汁涂抹肉食,烤肉的香料虽然如黄金一般昂贵,但是为了让血乌鸦开心,用多少都值得。
大约就在第一块炭火刚刚燃起的时候,城外传来了号角的声音。
听了那号角声,众多宾客头都抬起头来,露出了诧异的目光。因为这并不是图卡鲁族、或者说乌鸦王的号角声。乌鸦们的号角声会更尖锐刺耳,远远听去就像是恶鬼的嚎叫,能让人感到恐惧。然而这次的号角却更加雄厚、充满威严,这声势好似龙吼,让人心生敬畏和崇拜。
老管家心想:他们在城外吹号,我在皇宫里却仍能听到这么清晰?这军号角的声音好大。这莫非就是龙王的军队号角吗?传说龙王布林军队的号角全都是用龙的骨头打造的,能吹出令人恐惧的声音来……
这时候一个传令的乌鸦士兵从天而降,说:“诸位,血乌鸦的军队到门外了,是否要出去迎接?”
原先按照皇宫的规矩,宫里的人是不必去城外接客人的,毕竟宫里的人都代表着皇家,也就是乌鸦王。但现在乌鸦王没了,这规矩自然也该废了。管家想了想,便说:“好,我们这就去。”
话音刚落,管家就听到人们纷纷尖叫起来,还有人指着天空说道:“快,快看天上!”“好大的鸟!”“那他妈的不是鸟,是龙!是龙!”
什么东西?龙?
老管家也抬起头里,只见天空上出现了一个黑影,那东西比他见过最大的鹰还要大十倍,身体上面满是金属一般的鳞片,午后的阳光照在上面,闪烁着耀眼光芒。
这什么鬼东西?亚龙?
那巨兽在空中盘旋了一圈,随后对着下面的人群发出了一声怒吼,人们听了这声音,顿时感觉头皮发麻,心头发颤,都慌忙的退到一边,于是大帐前面就出现了一片空地。旋即这巨兽飞到空地上面,缓缓的降落下来。随着它越来越低,老管家这才注意到,这巨兽确实是一头满身鳞片的亚龙,它有着蜥蜴一般的长脸,暗金色的眸子,还有锋利的趾爪,浑身都是深红色的、充满金属质感的鳞片,头顶有一个竖长的角冠,气质高贵不似一般的畜生。而在它的背后有一个用上好魔兽皮制成的马鞍,这黑色马鞍的料子带着一层哑光质感,看不到缝合的针脚,跟骑手的身体极好的贴合,老管家招子毒,一眼就看出来那东西定制的,价格可能要上千金币。
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亚龙身上那个骑士。
那是个身材精瘦的高大男人,身穿一袭白色大氅,但看外貌来说,他与乌鸦王有七分相似,许多人甚至以为是乌鸦王转世重生,吓得瑟瑟发抖;然而仔细观察的话,就能看出这人与乌鸦王的不同——他精气神比乌鸦王更好,不像是个抽多了烟的干瘦老贼,这人气度也更为高贵,腰背挺直,仪表堂堂,给人一种凌驾于众生之上的王者气质。
是血乌鸦?乌鸦王的侄子?老管家心想,可我记得他没有这么瘦啊!他不该是个胖子吗?这瘦了至少也得一百斤吧?
接着,亚龙落地,上面的龙骑士也矫健的跳下龙背。亚龙身体庞大而且强壮,四匹高脚战马加起来也不及他,这怪物对着人们一声咆哮,前排众人顿时吓得夺路而逃。看到这一幕,此时穿白色大氅的男人一脸愠色,说:“胆子这般懦弱,也配做蛮族武士?”
听到他说话的声音,老管家这才得以确认面前这人的身份。他连忙跪下来,说:“恭迎血乌鸦、皇家驸马、金帐护卫、图卡鲁第一武士,库曼大人!”
众人见管家这么说了,便也赶紧跟着行礼。
库曼看着眼前这些人冷哼了一声,一脸不屑往前走大帐,此时他望着大帐,那张阴沉的脸稍微有所缓和,说:“好在你们还记得草原人应该怎么生活。”他身后的亚龙喉咙里发出了一阵古怪的咕咕声,没人知道那声音意味着什么,但大家都心情紧张,不由得和那头猛兽拉开了距离。
管家心想:库曼的坐骑竟然是一头亚龙?而且是会飞的亚龙?
龙族生来高贵,但也分三六九等。其中以能改变形态的有翼真龙最为高贵,其次是普通的有翼真龙,再往下就是无翼真龙,随后便是生着鳞片的有翼亚龙,接下来还有许多等级。总之,有鳞有翼的亚龙是最接近真龙的神兽,地位之高,远在他们这些奴仆之上。
能够骑乘这种亚龙的人,无不是身份高贵的皇家子弟——特指龙王布林那一脉的“皇家子弟”。而作为外戚,血乌鸦能乘龙归来,想必是在龙王布林那边混得不错了。
想到这里,管家更为紧张,心想:血乌鸦在这个时间点气势汹汹的杀回来,绝对不会善罢甘休,估计他和李奥瑞克之间要有一番较量了。
此时,库曼忽然来到了厨师旁边,烧烤架在旋转,肉的汁水滴在火炭上嘶嘶作响;旁边大锅里边冒着白烟,奶白色的浓汤香气扑鼻;炒锅的厨师仍在忘情的翻炒食材,直到库曼走近,他才吓得一哆嗦,手一抖,食物差点从锅里掉在地上。
库曼抽了抽鼻子,说:“香。”
他说“香”!这个字让管家松了一口气,然而库曼旋即就脸一黑,说道:“你们搞这么香的东西,我叔叔吃得到吗?”
这算是什么鬼话?众人都不知道该怎么接了,这时候库曼望向了管家,老管家顿时冷汗就下来了,只得硬着头皮说道:“乌鸦王出征前,确是吃了许多,只可惜那恶毒的高原人害死了他……”
哭!快哭!哭出来啊!管家扑通一声跪下,手往地上一拍,激起一片尘土和锅底灰,趁着这功夫他把灰烬往脸上一抹,还强忍着疼痛抹了许多到眼睛上,顿时间眼睛通红,泪如泉涌,只见他一脸狼狈,哭天抢地的喊道:“先王死得冤啊!库曼大人,您得给先王报仇啊!老奴我愿意豁出命去跟着您!”
管家是了解血乌鸦的,此人虽然残暴,但对他叔叔乌鸦王确实是有真感情。这一招果然管用,一看管家哭得这么惨,血乌鸦竖起大拇指来,也是红着眼圈、哽咽着说道:“你是个有良心的,好!”
一看这招管用,周围的奴才呀、下人呀、或者是一些客人呀,也都纷纷哭嚎起来,试图以此博得这位驸马的欢心,宴席现场顿时变成了吊丧会。
血乌鸦看到这一幕却是恼了,骂道:“他妈的,都不许哭了!”
众人本就是假哭,这一吓唬,瞬间收声,噤若寒蝉。
血乌鸦伸出戴着大金扳指的手,一个个的指着下面的人说道:“我看你们都是假哭!你们根本就不念着我叔叔!”
众人连忙分辩,说:“大人误会!我们都是真心的,我们真的是在悼念乌鸦王!”
血乌鸦瞪大眼睛,说道:“若是悼念我叔,为什么这城里不见半个篝火台?也不见有人头戴乌鸦帽,领子扎羽毛?”(血乌鸦说的都是当地葬礼习俗)
“还有你们这些娘们,还都戴着耳环和首饰?”
“你们为什么还在吃肉喝酒?”
这话说得众人一头雾水,心想:这乌鸦王死了大半年,葬礼早就办完了!那时候确实是“全城素缟”,行的是国葬礼仪。
就算是国王,葬礼充其量一个月,哪有一个葬礼弄上半年的?再说,不能戴首饰和不能吃肉,这都是儿子女儿做的事情;何况就算是守孝也只需七天,充其量一个月,
虽说不解其意,但是众人也不敢贸然询问,生怕这疯子一个不顺心,就拿他们来祭刀。
“管家,回答我,为什么?”
妈的,怎么又是让我来说啊?
老管家的冷汗顺着脸往下冒,将他脸上的锅底灰冲出一条条的污痕。老管家咽了口唾沫,回答道:“那个,大人,葬礼……”现在也只能如实回答了!“葬礼已经办过了。”
“办过了?你说办过了!?”
血乌鸦那双黑白色的眼睛骤然变成了血红色!管家吓得连忙低下头,心想:当年就是!库曼·哈特愤怒的时候眼睛的血管就会膨胀,瞬间双眼变红,而且连视野也会变成一片红色。从前几次,只要他眼睛一红必定就要杀人,想必这次也不例外……等等,这个“不会例外”的受害人,该不会是我吧?
“呃,是办过了,因为……”管家擦了一把冷汗,黑色的灰烬呛到鼻子里,又弄脏了眼睛,他再度生理性的哭了起来,接着,他哽咽着说道:“我本想等库曼大人归来,然而乌鸦王的遗体让高原人糟蹋的不像样子!我重金赎回残存的遗体之后,不忍心大王受这般罪,就先行下葬了!还请大人责罚!”
听到这个理由,库曼激动的手指颤抖,涕泗横流,顿时夸张的大哭起来,说:
“好,好好好,你果然是个有良心的——啊,我问你,赎金花了多少?”
管家说:“五百金币,我亲自去野狼城赎的。”其实用得都是公款,他一分钱没出的。
“啊,赏!重重的赏!赏你……五千!”血乌鸦张开五个手指,“你这等有良心的忠臣,就该重赏啊!”
多少?五千?这可是一笔巨款了。一个士兵一年也才十来个金币,这比钱够养活五百个大头兵啊!
管家心里激动,但比起钱财来说他更想活命,他知道面前这个人喜怒无常,行事风格古怪,绝不可掉以轻心。
于是管家说道:“多谢大人!只是这钱我不敢收,还请大人拿去填充军费,多买一些铠甲和武器,好给乌鸦王报仇啊!”
“好,好奴才,好啊,你!”血乌鸦总算是笑了出来,道:“那等我给叔叔报了仇,再重重赏你。”
“谢大人。”管家松了一口气,心想自己的命总算是保住了,至于奖赏什么的,就回头再说吧。能有酒喝就行了!
这下,库曼·哈特总算是放过了这个老管家。他此时一脚踏上旁边的原木大桌,站在桌子上大声说道:
“我库曼·哈特不在,那我叔叔的葬礼,就不算数!”
“你们这群狗奴才,就是把脑浆哭出来,我叔叔的在天之灵也不会感到一丝宽慰!”
“必须得是我,库曼·哈特!他最喜欢的侄儿来哭,那我叔叔才能高兴。”
“所以,我现在命令你们,重新给我叔叔办一场葬礼!规格,必须要大,至少也要比之前那个大!宾客,必须要多,原先来的人必须再来一回,若是不来,就视为对我叔叔不敬,也是对我不敬!时间,就不用太长了,三天办完就好,因为我要赶紧把高原人的人头献给我叔叔当祭品,这比什么都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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