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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明悟未来【求月票】[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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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青不由盘坐下来,慢慢消化并体悟这些玄奥。



平行世界,蓝星。



安明,铁路家属小区。



丁红丽拿着崭新的身份证,兜兜转转间,又回到了初始新手村。



她穿越而来,附身于小猫咪体内时,所在的那个铁路家属小区。



户籍所在地,也是这个小区,她杜撰的身份变成了一个十八岁的孤儿。



她那不存在的父母则是因公牺牲,给她留下一套房子和一些抚恤金。



今年高中毕业,成绩一般般,没有考上大学,只考中了大专。



用钥匙打开房门,丁红丽走进了这个世界的家。



房子位于三楼,三室两厅,九十八平,里面的布局很简单。



“我得找点事来找发时间.”



躺在客厅的布沙发上,丁红丽喃喃自语道。



人若是太过无聊,无所事事,那会疯掉的。



她不准备去读大专,浪费时间,没什么意思。



“先看看这个世界的情况。”



想了想,丁红丽翻手取出一个崭新的橘子手机。



这款手机是西方的最新科技,摆脱了原本旧款的键盘,使用液晶触摸屏,时尚大气有档次。



它的售价高达5888元,而当下的人均工资也才800元/月。



饶是如此,它自上市发售以来,立即引起了全世界人的追捧。



很多年轻人以拥有一台橘子手机为荣,拿在手上,回头率百分百。



“明星方面,没有华仔,没有星爷,没有奶茶伦,没有”



“文化方面,没有李白,没有杜甫,没有苏轼,没有.”



“咦,竟然有一个天龙网,不过,跟前世的榕树网差不多,并不是起点的收费模式。”



“还真是平行世界,跟前世的区别太大了。”



浏览了一阵此界的互联网之后,丁红丽心里有底了。



同时,她也确定了接下来的事业:写。



当明星不容易入门,虽然她有前世的作品在手,却也不容易出头。



但写就不同了,几乎没有什么门槛,只要有手就行。



据她了解,此界的网文几乎是荒漠,还处于出版阶段和网文连载的转变期。



如天龙网,上面的男频几乎全是武侠,全是‘掉下悬崖得神功’的老套路。



女频几乎都是言情,老掉牙的‘车祸、癌症、治不好’的狗血剧情。



这些只在网上免费连载前面的几万字,后面的内容就需要线下购买实体书了。



作者们将前面的章节放到网上连载,一是为了打响名气,二是为了寻找出版社。



“女频的受众相对来说,比男频小多了,还是选择男频吧。”



考虑了一番,丁红丽决定了自己的第一部作品分类。



“抄哪本书呢,诛仙?斗破?”



对于抄书,丁红丽没有半点心理负担。



她只是在纠结,该选择哪一本而已。



“还是选择诛仙吧,再加上它本身就有主题歌曲,以后改编游戏、电视、电影之类的也更容易一些。”



“等哪天不想抄了,我还可以去混一混影视界、歌唱界。”



打了个响指,愉快的决定第一本处女作。



丁红丽打开手机自带的文档软件,开始码字:



书名:诛仙



简介:这世间本是没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



一口气写完一万字,so easy!



踏入仙境之后,丁红丽的记忆得到强化,前世看到的每一个字都清晰的记录在脑海里。



就算用手机码字,她的打字速度也达到了每小时八千字的恐怖速度。



如果换成电脑键盘,再多多练习一阵,怕是能提升到一万、两万的时速。



保存文档之后,丁红丽打开手机浏览器里的天龙网,注册了一个账号:九天仙女。



将刚刚码出来的一万字丢了上去,再留了一个邮箱号码便于联系,她就关闭了网站。



接着又开始码字存稿,争取尽快将《诛仙》全文的一百多万字写完。



黑猫是龙华出版社的老编辑,从业十多年,带出不少作者,在业内颇有名气。



只不过,最近两年龙华出版社开始走下坡路,签约的作者要么封笔、要么合同到期跑路。



身为老编辑,黑猫自然也是压力巨大。



“咦,诛仙?好大的口气!”



这天,他在出版社的电脑上浏览天龙网,日常扫榜,看看能否捡漏,在扫完一堆无病呻吟的辣鸡书之后,突然有一本名为《诛仙》的出现在他的眼前。



“文笔一般,故事还是挺新颖的,有点儿意思!”



看完一万字正文,黑猫意犹未尽,迫切期待下面的剧情。



看到后面的邮箱地址,他想了想,给对方发送了一封签约邮件。



“龙华出版社的签约意向?”



等丁红丽看到邮件时,已经是四个小时之后了。



她查了一下,龙华只是国内的二流出版社,且正在走下坡路。



“算了,先看看他能出什么价。”



本不想理会,但她转念一想,先看看对方的诚意如何。



按对方邮件所留的企鹅账号,丁红丽加了对方的好友。



“千字二十?打发叫花子呢?”



和那名叫黑猫的编辑加上好友之后,对方二话不说,甩过来一份合同。



丁红丽大概扫了一眼,差点跳脚骂娘。



别说版税了,只能拿固定的千字二十稿费,还是税前。



而且,还是全版权,只要她签完合同,那诛仙的版权全归对方出版社所有。



除非是脑子进水了,丁红丽才会答应这样的条件。



她想也没想,直接就将对方给拉黑了。



欺负新人也没这么欺负的,真当她丁红丽是普通人么?



诛仙的质量摆在那里!



接下来的几天,丁红丽每天更新四千字,一边吸引人气,一边存稿。



果然,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陆续收到全国各大出版社的签约意向。



她在其中挑选了一番,选中一家名叫‘天下’的出版社,跟对方签订了出版合约。



签书不签人,千字一百二,首版印刷五万本,对方只签简体出版权,其余版本仍归丁红丽所有。



这个条件虽然不是所有出版社条件最好的一家,但却是最适合丁红丽的一家。



她还和对方约定,如果首册销售效果良好,那后续的稿费再行商谈。



“咦?什么东西?”



刚刚将合同寄出去,丁红丽突然皱起了眉头。



ps:最后一天,求月票!(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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