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74章 不情之请(第二更!)   剑道余烬[1/2页]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74章 不情之请(第二更!)[1/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新笔趣阁] http://m.xbequge.cc/最快更新!无广告!

大殿前的寒风吹过,掀起元苡小姑娘的白衣。



剑鸣之声犹在回荡。



殿前却陷入极静。



惨烈的血腥气息在风中飘荡着,整座大殿静的落针可闻。



楚蔓神色苍白,看着那颗就坠砸在自己不远处的头颅……



稚童死得不能再死。



阵纹师的作用至关重要,如果能够顺利结成大阵,那么他以一己之力,便可以抵抗好几位同境强者的进攻。



这其实就是他死掉的原因。



因为太重要。



所以必须优先做掉。



“嗤嗤嗤——”



这阵浓郁的血风最后吹到了谢玄衣这里,吹动斗笠与黑袍。



谢玄衣就站在元苡身旁,隔着三尺。



三尺,是剑的距离。



亦是伸手的距离。



只要一伸手,他就能从元苡怀中拔出那把“芦苇”。



谁都没想到,短短数个呼吸,原本气势汹涌,几乎要压倒百花谷的楚家,就只剩下三位洞天,所有南疆邪修,尽数被斩杀殆尽。



谢玄衣的剑实在太快,杀这些人,犹如砍瓜切菜。



此刻三位洞天均是身体紧绷,如临大敌,谁都没有轻举妄动。



谢真杀死那位洞天境阵纹师,只用了一眨眼……那么杀死第二位洞天,又需要多久?



或许还是一眨眼。



场面就这么陷入了僵持之中。



楚蔓眯起双眼,盯着一身黑衣的谢真,她发现了后者看似风轻云淡,但实则呼吸有了些许紊乱。



她挑起凤眉,点破谢玄衣的处境:“他没元气了!”



抱着剑的元苡被这一句话惊出一身冷汗,她下意识望向身旁的黑衣少年,斗笠下的面容虽然依旧冷静,但已经有汗珠从面颊边缘滑落——



谢玄衣的确没有元气了。



虽然他是举世闻名的天才剑仙。



但毕竟如今只有筑基境。



其实以通天剑术,击杀一位洞天境……便已是件不讲道理的事情!



楚蔓先前的直觉很准,某种意义上来说,谢玄衣和道门的转世真人并没有太大区别。而且在“杀人”这方面,谢玄衣还要更加纯粹,因为他神海里装的秘藏,几乎都与剑道有关。



只要握住剑,只要元力允许,他可以杀死远超自己当前境界的敌人。



稚童死得很冤枉,他死在了筑基境的剑下。



但又很合理,因为那位筑基的名字叫做“谢玄衣”。



“没元气了?”



肉佛沉声开口,声音有些怀疑。



他伸出双手,撑着破碎石壁缓缓站起,刚刚那两道剑芒,砍得他浑身发酥。



金身大佛并没有就此动手,而是望向老妪。



身为机关师的老妪,同样没有行动。



两人都对楚蔓之语,持怀疑态度,于是谁都没有上前。



此刻围绕着众人的残余剑鸣之声,像是飞鸟振翼,逐渐升高,不断斡旋……此声虽然微小,却依旧让人胆寒。



“楚姑娘眼力不错,我的元气的确所剩无几。”



谢玄衣淡淡一笑,温声细语道:“大概……还有一剑?”



一剑?!



肉佛和老妪面面相觑,眼神惊恐,像刚刚的一剑,简直是沾之则碎,谁上谁死!



“楚姑娘,不是我们不配合你。”



肉佛咬了咬牙,率先传音说道:“这谢真的剑气太恐怖了,当真有必要与他死磕么?”



楚蔓微微一怔,她注意到肉佛一边说着,一边解除金身。



这意图已经十分明显。



他不想在这里和谢真拼命!



“楚门主,我们来此,可是为了秘境寻宝。”



老妪也在此刻开口附和:“百花谷洞天尽数战死,已无人可以干预我们,何必非要赶尽杀绝?”



何必赶尽杀绝——这句话从南疆邪修口中说出,实在有些讽刺。



但楚蔓已经明白了这两位洞天的想法。



他们被谢真的剑吓到了,生出了退意!



不论谢真说的是不是真的,他们都不愿上前尝试了。



如若真要与谢真拼命……



那么便需要由她出手,去破开这一剑。



只是这一剑,自己出手,就能破掉么?



楚蔓实在没有把握,她陷入沉思之中。



她有九成把握,怀疑谢真是在虚张声势!



可是,若不是呢?



“嗡嗡嗡!”



短暂的静默之后,谢玄衣再度伸出手,他握住元苡怀中的那把剑,剑鸣之声骤然变大,肉佛老妪齐齐变色,这道震鸣之声回响在大殿之前,打断了楚蔓的思考。



“走!”



楚蔓低喝一声,拽起古琴,向后暴退。



肉佛老妪如释重负,三人迅速向着黑暗尽头退去——



谢玄衣没有去追。



他就这么握着芦苇的剑柄,直至十息,黑暗之中依旧没有丝毫动静。



谢玄衣才松开握剑之手。



大殿道纹缓缓打开一道缝隙,从里面探出一张面色苍白的俏脸。



百花谷幸存的那些弟子,自始至终都躲在大殿里,紧张观看着这场战斗,她们不敢出声,也不敢露面,直至此刻才敢解开道纹。



“元苡师妹!”



第74章 不情之请(第二更!)[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