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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越抓住了秦理的胳膊,一个接力的过肩摔,秦理就被秦越按在了地上。



他的一直胳膊被秦越反转压制着,骨头似乎都发出了即将要折断的声音,可秦理不敢叫,他瞪大眼睛,只能不停挣扎。



秦越却面无表情,冷静地说:“二弟,小臻说的没错,你惹我可以,惹他,不行。”



秦理不甘地低吼:“疯子!你们都是疯子!”



秦越回头看向沈臻,沈臻正怒气冲冲地看着秦理的脸。



秦越的眼睛微眯。



他没想到沈臻会这么维护他,或许……沈臻的真心,当是有几分重量的。



这重量,未必比苏时清的轻。



秦邢笑着把报纸递给沈臻:“陈氏内部出了问题。”



沈臻有些好奇:“陈嘉禾死了?”



秦邢被沈臻逗笑了,他的声音低沉又充满磁性,语气温柔略带笑意:“中风,瘫痪了。”



世事无常。



沈臻叹了一声。



沈臻伸手去拿保温杯,里面泡着热茶,他的手刚过去,就碰到了秦邢的手背。



秦邢眉头微皱,顺势就握住了沈臻的手:“手怎么这么凉?”



沈臻看着秦邢握住自己的手,骨节分明,常年养尊处优的秦邢手掌很温暖,沈臻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把手收回来,他觉得车内温度太高,让他热气上涌,面红耳赤。



“从小就这样。”沈臻有些颠倒地说,“小时候就这样,医生说是体质问题。”



秦邢不赞同地问:“怎么不戴手套?”



沈臻解释道:“公司有中央空调,平时也没在外面,就没戴。”



秦邢却收回了手,他来开车载储物柜,从里面拿出一双手套,这是秦邢常用的白色手套,收口处还有白色的毛边,手套里面也是毛绒绒的,可秦邢自己用的却是薄手套,即便是冬天也不会用加绒的。



就好像……是专门给什么人准备的一样。



还准备的是个情侣款。



只可惜沈臻没想到这一茬,他受宠若惊,结果手套后脸和耳朵都是红的,低头乖巧地说:“谢谢叔叔。”



秦邢:“明天叔叔让私人医生过来给你看看,看能不能调理。”



沈臻看着秦邢,眼睛里有点迷茫:“不是什么大问题,我一直都这样。”



秦邢却并没有询问沈臻的意思:“明天下午到我办公室来。”



沈臻呆滞地说:“好的,叔叔。”



秦邢的关心除了让沈臻震惊外,更多的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他从未体验过长辈的关心。



张妈对他的关心,除了感情因素外,还有工作的原因,沈臻还记得小时候看见秦邢摸秦越头的时候,他就站在一边,羡慕极了。



那时候每年过年,秦越都会被领到秦邢身边去,秦邢会温柔的问他一些问题,临走的时候秦邢会摸摸他的头。



或许那时候除了沈臻以外,秦家的所有小辈都在羡慕秦越吧。



那是只有秦越才有的殊荣。



秦理也是从小时候就在跟秦越作对。



那时候孩子们还不懂秦邢作为秦家家主意味着什么,他们只是渴慕着这个人而已。



沈臻还记得自己当时的感觉。



他那时候第一次对秦越产生了嫉妒。



在那之前,他从来不知道嫉妒是个什么滋味。



“叔叔。”沈臻有些昏头了,他忽然说,“您摸摸我的头吧。”



秦邢并没有被沈臻这个请求搞懵,他轻笑一声,伸出了自己的手,动作轻柔的将手放在在沈臻的头上,沈臻还没回过神来,直愣愣地坐着,等秦邢揉完了,他才瞪大眼睛,不敢置信自己刚刚说了什么。



沈臻一脸呆滞的看着自己的膝盖。



整张脸写满了“妈呀,我刚刚说了什么?”的惊诧。



看沈臻久久不说话,低着头,脸颊绯红,秦邢低笑了一声:“小臻害羞了?”



沈臻没回话,觉得怪羞耻的,怎么忽然就没忍住,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了呢?



秦邢却突然拉过沈臻的一只手,嘴角微微上扬,一副好长辈的样子:“在叔叔面前不用害羞,想要什么就跟叔叔说。”



沈臻连忙说:“我现在挺好的。”



他确实挺满足的,他在学基层的东西,慢慢学上去,以后离开秦家,也能找到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本。



沈臻知道,他上辈子之所以输,就是因为他无论怎么在上层社会左右逢源,终归是没有底气的,他自己立不起来,就算有人帮,也是烂泥扶不上墙。



到了现在,沈臻终于愿意承认,他上辈子不如秦越,甚至不如苏时清。



至少苏时清愿意把自己的自尊丢掉,乖巧的在秦越面前扮演一只宠物,就只是这个,沈臻扪心自问,他做不到。



在他爱秦越之前,他先是一个独立的人,他可以为了秦越去做很多事,但并不包括抛弃自己所有的骄傲和尊严。



骄傲和自尊是没错的,错的是他没有那个底气,没有那个本事。



他迷失在上层社会,忘记了事业才是他站起来的基石。



秦邢:“后天跟叔叔去开会,别忘了。”



沈臻终于丢掉了羞耻感,喝了一口茶。



茶刚滑过喉咙,沈臻的表情就有些僵了,他自己最爱喝毛峰,也记得秦邢最爱喝银针,但他此时喝下的茶却是自己最熟悉的味道,黄山毛峰。



而不是秦邢最爱的银针。



沈臻转头看着秦邢:“叔叔,这茶……”



秦邢不经意地说:“听佣人说的,说你最爱毛峰。”



沈臻不知道该作何反应,点头道:“以前很喜欢。”



因为秦越只喝毛峰。



秦邢:“现在不喜欢了?”



沈臻艰难地笑了笑:“口味都是会变的,以后我也喝银针吧。”



秦邢朝沈臻微笑,他笑得温柔极了:“试试吧。”



哪个最合适,总是要试试的。



“今晚回家?”秦邢忽然说,“正好新开了一家餐厅。”



沈臻当然不会拒绝:“好啊,是中餐厅?”



秦邢:“你林叔开的,正巧带你去尝尝。”



林叔叫林昊,和秦邢算是发小,只是和秦邢不同,他似乎对家族产业没多大兴趣,成年以后就搬出了家里,娶了一个女医生,开了几家饭店,过着知足常乐的小日子。



也是秦邢为数不多的朋友。



沈臻有时候都庆幸,如果没有这样的朋友,秦邢就算得上是真正的孤家寡人了。



独居高位,所有人都盯着他的位子,都想在他身上得到好处。



却连一个说真心话的人都没有。



“听说小臻想接那几个烂尾盘?”秦邢忽然开口。



沈臻老实回答:“是有这个想法,前几天和杨昌盛聊过,但是资金……”



秦邢忽然笑了:“小臻,为什么会想接烂尾盘?”



沈臻正襟危坐,认真道:“高速和地铁都在修,明年就能通,现在发展的本来就快,我觉得房地产在未来的十年,都会一直走上坡路,现在颓势只是一时而已。”



前几年的金融风暴,让整个房地产行业萎靡不振,不少中小企业纷纷破产,还活着的都是些龙头,但是即便如此,他们的胆子也小了不少,要是放在几年前,这样的烂尾盘有的是人要。



“小臻。”秦邢抛下了一个重磅炸|弹,“回去做一份企划书,要是可行,叔叔就给你资金。”



沈臻不敢置信地轻呼一声:“叔叔。”



秦邢忽然转身,在沈臻耳边轻声说:“就当叔叔借你的。”



秦邢的气息喷洒在沈臻的耳廓,沈臻的耳朵动了动。



大概是动的明显,秦邢伸手摸了摸,语气中带着浓浓的宠溺:“小臻像只小猫。”



沈臻不好意思了:“我耳朵比较敏|感。”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别人的耳朵都不会动,就他的会。



小时候张妈就特别爱逗他,等他长大了才不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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