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212章 动手   快穿之寻夫之旅[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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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动手[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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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她有看向了陈公公和王嬷嬷,王嬷嬷的脸变得比之前年轻了几岁,而且眉心也多了一颗朱砂痣,陈公公的头发变成了白色,长相也有了一些轻微的变化,就好像是现代的微整一样,将之前并不好的东西,全部都弄没了,之前陈公公的皮肤是古铜色,现在陈公公的皮肤是白色,看起来倒是个英俊的男子。



林牧晓趁着他们二人还未醒来,便每个人的衣服里面塞了一千两银子给他们,林牧晓知道,他们都在皇宫都是不愁吃不愁穿的人,如今来到民间,还要靠着自己,王嬷嬷也已经老了,根本就不能出去工作,而陈公公,林牧晓不知道他会什么,所以也就一人给了一千两。



一千两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能够保定他们下辈子也无忧无虑的活着,林牧晓看乐陈公公和王嬷嬷一眼,随即便离开了,在林牧晓刚刚离开后,王嬷嬷和陈公公就行了过来,至于醒过来后的日子是什么,便与林牧晓无关了。



话说林牧晓这边,已经到了云彩国,这个国家的名字很是难听,而且说的语言,竟然是日语,林牧晓虽然学过日语,但是也不是听得很懂,看着云彩国的这些人,林牧晓无语的说道:“草莓君,你指的路,为什么我们会来到这么个小国家?你知道我不喜欢日语的,也不喜欢说,你说说你是不是存心的?”



“我等等,你看看那边一个女人,对了,你可以做说书人,写故事赚钱,反正你现在身无分文,不如写写故事好了!”



因为两千两银子已经是林牧晓的全身家当了,当然,在林牧晓拿出去的时候,草莓君压根就没有说这件事,导致林牧晓现在变成了身无分文之人,而且还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听完草莓君如此绝情的话,林牧晓感觉自己遭遇了当头一棒,傻啦吧唧的问道:“你特么的怎么不早点说?老娘的钱啊!算了,你刚刚为什么要让我做一名写书人?能赚钱?”



“旁边不是写着吗?只要写一个故事出来,就拥有五百两银子,前提是,这个故事,必须要写的能够打动人心,而且不是日语,这里的人,应该针对的人群不是云彩国的人,喏,你去问问不就知道了?”



草莓君说完话之后,便缩在了林牧晓的头上,林牧晓看了一眼,绝望的走到了这一家卖书画的店里面,一个小孩走了出来,正准备打招呼,谁知道林牧晓直接开口了:“你们这里写的书,是写的什么书?”



“原来是楼兰国的人啊,我还以为是云彩国的人,是写书,写的故事便是我们老板的故事,只要你的故事写的好了,老板重重有赏,写的不好,便会被赶走,怎么了?你一名女子,也想要学那些个书生写书吗?”



小孩的声音淡淡的,没有什么看不起林牧晓,或者是对林牧晓不好的态度。



林牧晓听完了之后,笑道:“谁说女子不如男?我能写故事,但是就得看看你们老板的故事感人还是不感人了!”



“好,你这小姑娘的年龄小,这口气倒是不小啊,我倒要看看,你是如何写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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