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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咱干不出这种不要脸的事[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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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谁能听到?



就算听到,也回不过身来了。



这就象是人潮涌动中,就算背后是亲爹在喊,也回不了头。



战场就是绞肉机。



吴争率三百多人反冲锋。



说心里不怕,那是假话。



不仅吴争怕,手下三百多老兵哪个不怕。



怕是一回事,冲不冲是另一回事。



老兵不象新兵,他们心里都有一杆称。



称得是自己该不该去死,值不值得。



老兵也会溃逃,这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不该死,或者死了也是白死。



老兵不会逃,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必须死,如果不死,会生不如死。



所以,他们坚定地追随着吴争,去死。



这场战斗并不如预料的可怕。



双方都有优势是劣势。



鞑子骑兵以有备对无备,打了吴争一个措手不及。



引起了吴争部下的骚乱。



也使得始宁街的所有布置白费。



可吴争也有优势。



首先总的人手,并不处于劣势。



以一千对七百,还占着便宜。



其次,虽然反冲锋的人数不多,落了下风。



但也属出其不意,鞑子显然没有预料到吴争会率军反击。



当然,这不具备本质优势,改变不了战场格局。



但有一点,吴争有着先天优势。



地利!



始宁街道狭窄,鞑子骑兵无法一排涌入。



吴争所部接敌,用不着面对七百人,最多只有三四人,这是其一。



其二,也是歪打正着,吴争率部反击,无形中起到了与敌胶着的格局,这使得鞑子优秀的射术无用武之地。



其三,最为重要。鞑子之所以没有继续以骑兵优势,向明军发起冲锋,不是他们仁慈,而是之前一战,始宁街上乱物纷堆,毛竹、石块、条木、火油罐碎片,那是狼籍一片。



骑兵冲锋?就就是自己找死。



有这三点,吴争以三百多人向鞑子反冲锋,看似惊险,但实际却不然。



最多是狭路相逢而已。



鞑子不傻,他们迅速作出调整。



调整就是下马。



没有速度的骑兵,还不如步兵。



就象没有子弹的步枪就是烧火棍一样,不,还不及烧火棍。



因为烧火棍抡起来砸人,还趁手些。



这样双方就无所谓优劣势了。



剩下的就是用刀说话。



真正交战的只有双方前列的十几个士兵。



只有等前面的士兵被砍死,倒下之后,后面的人才能递进。



这很残酷,但很公平。



原卫所的士兵速度很快,他们从北半街的屋顶向南爬行。



到了南半街,骤然发动了箭袭。



从上至下,面对着近在咫尺,拥挤成一团的鞑子。



几乎不用瞄准,就箭箭着肉。



鞑子是骑兵,轻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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