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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章 爬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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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虎山,原本是晋地有名的方外圣地。



在这座山上,远的,曾走出过两代天师,一代,曾被当代晋皇册封为国师,一代,曾被当代闻人家家主引以为家族客卿,甚至让自己的子嗣,拜其为道父。



近的,



那位曾坐镇燕国皇宫大内近三十年的太爷,也是从这座山上走下去的。



原本,天虎山是香火不断的,尤其是逢年过节,上山祭拜的信徒游客,那更是络绎不绝。



周鞭就一直记着天虎山当初的盛况,因为他家就住在天虎山下,后来,将家底拿出来又借了一些债,盘下了天虎山下的一座小酒肆。



天虎山下有一座小镇,当然,规模其实不大,比一般的村子都小得多。



铺面二十家不到,有客栈,有酒肆,有茶馆,也有卖香烛的,这些是正儿八经地铺子,都得从天虎山那里去租聘来做生意。



那几个节日,香客必然会很多,自然也会吸引来很多小贩过来趁机做点儿小买卖,天虎山会有专门的一众弟子在山下负责登记,都得缴一笔抽头。



周鞭以前就是做小商贩的,也常来天虎山摆摊,每次被收取摊位费时,都会在心里骂这群方外之人居然也这般贪财;



等到他好不容易盘下一个酒肆后,再遇到节日其他摊贩涌入时,则会恨那群方外之人为什么不对那些摊贩多收一些钱,平白地让那些卖吃食的小摊贩抢了自家的生意。



只不过,好景不长,那一日,侯爷上山,宫中太爷兵解,天虎山上燃起大火,祖庭付之一炬。



确实是山不在高有仙则灵,山上没了天虎山的人后,这里,也就真的成了山脚了。



不仅仅是小商贩们不会再来抢生意了,连自己旁边的那些铺面,人也早就不干了,但周鞭依旧和自家媳妇儿以及儿子住在这里。



因为当初为了盘下这个酒肆,原本自家的屋子已经卖了出去,不继续留在这儿,他一家三口连个落脚的地儿都没了。



生意,也就是凑合地做做,也不去刻意地进什么新鲜菜食了,基本上自家吃什么也就顺道卖什么,倒是酒,因为存得住,还有不少以前的没卖完,可以继续卖着。



隔三差五的,周鞭也会带着妻子去山上梯田里转转,天虎山祖庭没了,曾属于天虎山的田产,也就荒芜了。



周鞭种了一些东西,没人收税没人管,倒也能给家里添上一口吃食。



另外,原本今年应该要续交铺位费的,自然也就没人来收了,这样一想,也挺好,原本只是盘个铺子,现在至少落得个房子。



今儿个,周鞭原本打算再去山上梯田里看看的,但大上午的,就来了两拨客人。



头一拨来的客人,是一个书生一个女侠以及一个和尚。



很好认,



因为书生一看就是书生,女侠一看就是女侠,和尚,也一看就是和尚。



他们要了三碗疙瘩汤,这本是周鞭一家三口的午食,但哪有不卖的道理?



这第二拨客人,是一个酒鬼和一个账房先生。



酒鬼大上午的脸就是红通通的,一坐下来,就喊着让周鞭上酒。



那个账房先生随身携带着一个算盘,放在一边,没要菜,而是从自己行囊里拿出饼子向周鞭要了一碗面儿汤泡着吃。



期间,周鞭媳妇儿抱着一小坛酒送上了桌。



酒鬼也不知道是喝多了还是本性如此,指了指周鞭媳妇儿的大腚道:



“龟龟,你这厮在这荒山野岭地开个没啥子生意的铺子,你婆姨居然还能跟着你,啧啧。”



做买卖的,可不能随便生气,周鞭媳妇儿直接瞪了一眼酒鬼,骂道:



“闭上你的狗嘴,喝你的马尿吧。”



骂是骂了,



但骂中带着风情,



让人不觉得生气。



待得自家媳妇儿下去照料孩子后,



周鞭笑呵呵道:



“俺名儿就一个字,鞭,没办法,老天爷赏饭吃,打小下面那活儿就大,俺爹一开始都是喊我:



驴啊,驴啊。



后来要取正名儿时,就干脆自己做主,取了个鞭。”



酒鬼闻言,哈哈大笑,



道:



“得得得,我信了,我信了,不和你比,不和你比。”



“您要再来点儿东西下酒不?”周鞭笑呵呵地问道。



“凑合着弄吧。”酒鬼也清楚这家酒肆里,也没什么好东西可弄。



“您等着。”



周鞭去了后厨,自己亲自动手拌了个野菜,又掏弄了俩本是给自己儿子准备的咸鸭蛋,出后厨时停下,对自家婆姨道:



“媳妇儿,再蒸点儿饭,把那块熏肉也给刮一下。”



“咋啦,又来客了?”



“没,但这生意不顺畅的时候,这客人,要么人影都没一个,但要来,他来了两拨必然后头还有。”



“知道了。”



周鞭端着凉菜和咸鸭蛋出去,当即就看见从一辆马车上,下来三个人。



走在最前面的人,一袭白衣,手里拿着一把用布包裹起来的物件儿;



在其后头,跟着一男一女,男女都很年轻。



男的,一身黑色绸服,腰间挂着钓鱼佩,女的一身紫色长裙,头戴梅花簪,身材圆润,面容娇憨。



“哟,三位客官,吃点啥?”



酒鬼当即笑骂道:



“还问人家吃啥,你这破店里还能有啥?有啥上啥就是了,反正只求打发打发五脏庙。哦,倒是这里的酒,还是可以,历天城内苗庄酒铺的酒,就是水兑得比历天城的酒楼多了点儿,但毕竟在这荒山脚下,还算可以。”



“那可不,咱这卖的啊可没比历天城内的酒楼贵,这兑的水啊,就当是我辛辛苦苦一个人用车推回来路上流的汗了。”



周鞭倒是个灵活人。



“哈哈哈,你小子。”



酒鬼用筷子夹起野菜,送入嘴里,清脆爽口,点点头,道:



“这菜拌得,不孬。”



“那可不,天虎山脚下的野菜,那也是沾着灵气咧。”



就在这时,第一拨来的客人里那个书生男子开口道:



“现在这天虎山上哪儿来的灵气,我看呢,是鬼气森森吧。”



酒鬼闻言,“呵呵”了两声,抿了一口酒。



周鞭则走到新来的客人面前,此时,三位客人已经落座。



“客官,小店吃食不多,要不来三碗猪油拌饭?再倒腾几道小菜过过?小店条件简陋,实在是对不去。”



一身便服的郑伯爷笑着点头,道:



“你看着弄吧。”



“好嘞,客官,您等着。”



周鞭又去了后厨。



而这时,



酒鬼的目光,落在了剑圣身边的那把被布包裹着的剑上,忍不住道:



“呵,是什么好玩意儿啊,居然舍得用这么好的料子包着。”



剑圣没搭理他,坐着,闭目养神。



而先前曾出声过的书生则站起身,走过来,道:



“看样子,里头应该包着的是一把剑吧?丁姑娘,他和你一样,也是一个剑客呢。既然用这般精致之物包裹,想来也是一把不俗之剑,可否借个光,让我等也开开眼得幸欣赏一番?”



剑圣依旧没搭理他。



剑用布包着,是因为它叫龙渊。



书生见剑圣不搭理,微微皱眉,语气一下子变得生硬多了,道:



“我家小妹也是爱剑之人,还请座下,给个面子。”



“哟哟哟,面子面子,出门在外,荒郊野岭的,面子,值得几个钱?更何况,你又没把牌子挂脖子上,谁知道你的面子,到底能称个几斤几两?”



酒鬼端起酒碗,喝了一大口,



随即擦了擦嘴,



道:



“后生,这一桌,可是三个贵人啊,那位黑衣服的公子,形神兼具,其身上,有一抹贵气环绕,绝不是普通人等。”



书生笑了,



道:



“难不成我看不出来么?”



这三人身上衣着,本就是不俗之物。



人靠衣装马靠鞍,在这个时代,身上穿什么衣服,可以很清晰地体现出那个人的身份等级。



“呵,你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位黑衣公子,身上不仅仅有贵气,还有一股子随遇而安的洒脱劲儿,即使入这破酒肆,即使坐这脏凳,也都自如自若。



真乃入海则化蛟,入溪则变鱼。



要么,是出自极为富贵之家,以贵气滋养,不得燥火;



要么,就是靠着自己一手打拼出的高位。



前者,你惹不起;后者,呵呵,有本事的人,比有家世的人,更惹不起。”



“哈哈哈哈。”



书生闻言,放声大笑,



道:



“你这人好生奇怪,我就是想看一把剑,不是正问着么,怎么,你是看相的出生,非得给我整出这么多的弯弯绕绕?



巧了,



我身边随行的这位小师傅,也精通看相之术,他都没说什么,你在这里胡咧咧这么久。”



酒鬼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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