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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有了![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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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故意在调侃晚出早归的自己做的是不正经的活。



所以钟蕾才那么大的反应,甚至坐在车上时还在兀自生闷气。



钟蕾这一系列心理活动,陈锋自然是无法得知也想象不出来了。



抱大腿的如意算盘才刚刚开始打,就惨遭滑铁卢,让陈锋略感丧气。



钟蕾这人性子太古怪,喜怒无常,比自己还孤僻,极难打交道,给人一种牛啃南瓜无从下口之感。



“不然就算了吧?”陈锋自言自语。



但他又不甘心。



那可是千年艺术史的前百人之一!



别看现如今娱乐行业发达,明星多如狗,大腕满地走,都没用。



二十一世纪的前五十年里,放眼海内外,演员、歌手、作曲家、导演、画家、作家多如过江之鲫,但在千年的艺术史中,就只有钟蕾和其他寥寥几人能名列前百!



这是何等的伟大。



有一两个现在还没出生,陈锋总不能提前去接近这些人的爹娘。



哪怕他能做到,但等这些人取得成就,只怕陈锋自己都快七老八十了。



还有几个现在成名已久,陈锋认识这些人,但这些人不认识他,他也没机会接近对方。



还有个别画家,现在倒是落魄,陈锋很容易就能接近。



但画家嘛,都懂的,活着的时候默默无闻,死了之后便会日渐受人追捧。



譬如陈锋知道的这位,死了整整三百年后,世人终于认可了他的艺术成就。



三百年,陈锋和那位画家本人都等不起。



所以思来想去,唯一具备实用价值的,还真就只得钟蕾这一人。



“都说天才与疯子只是一线之隔。钟蕾能取得那样的成就,性格上有些特立独行的地方,似乎理所当然。”



念及此,他又原谅了钟蕾。



直来直往的套近乎既然不行,那就换个思路曲线救国。



这一夜,陈锋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经过仔细权衡,他慢慢拿出新主意。



他决定抄歌。



反正在梦境里度过的一整年都荒废了,成天只顾着玩乐,电视电影小说游戏和歌曲这些休闲娱乐作品倒是见识得不少,还不如废物利用。



满脑子只想着强行抱大腿是错误的,得主动发掘自身优势。



先把自己强大了,然后让雏鸟期的大腿主动来抱自己!



在梦境里见识过的那些作品就是自己的优势!



那我抄什么呢?



电影电视剧的体量太大,变现困难。



小说?



字数太多,他大多都只依稀记得模糊情节,让他来背也背不出来。



照着模糊的情节勉强写小说?



别开玩笑了,那么多字,写小说多累,换到现在这个时间段还不一定能红,投入产出比太低了。



再者,每个人自己手打的文字,都注定会有每个人不同的个人特色。



同一件事,让不同的人来讲,讲出来的味道也天差地别。



陈锋很有自知之明,起码目前的他不是这块料,剧本也同理。



至于开发游戏就更荒诞与滑稽了,那个投资额也不小,以当下的科技水平,也开发不出他曾经玩过的那些高端游戏。



所以,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最简单的,变现最容易的,正是抄歌。



只可惜陈锋不是搞艺术的出身,以前从未学过音乐,



哪怕那些歌他都听了很多次,但现在也就是能勉强回忆起部分旋律,断断续续的哼哼几句,还走调。



但总得要试试。



陈锋制定了一个计划表,先挖空心思去回忆印象最深的歌曲,同时学习基本的乐理,尝试着用最简单的曲调把歌曲尽可能还原。



这个过程当然很难,但他比起一无所有的普通人,脑子里至少多了些朦朦胧胧的歌曲成品。



抄歌还有个不能忽视的好处。



这分明就是针对钟蕾的投其所好。



现在大家还是陌生人,所以接近起来这么困难。



可如果变成了志同道合的同志,你就不会那么凶残了吧?



大家又是上下楼的邻居,又能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岂不美哉?



陈锋也不睡了,从床上蹦起来,打开电脑开始奋笔疾书。



他决定把自己记忆最深刻的歌里最核心的,能张口就来的重要歌词写下来,自己先哼两遍,免得回头忘了。



十分钟后,他看着面前的七八句歌词,僵住了。



《乏味》



【破碎的酒杯\\喧嚣的人堆\\在这清冷的夜\\又有几人孤独买醉



你笑我妆太浓\\我笑你看不懂\\若不多点腮红\\怎能沉入白日好梦……】



这是钟蕾的歌,但并不是她的代表作,而是她的早期作品。



歌词和曲调都很稚嫩,只不过在她奇妙的声线与完美的情绪爆发唱腔的演绎之下十分打动人心。



这首歌的创作水平不高,能造成影响力,全靠歌手本人唱得好。



这首歌,当初陈锋第一次听时,似乎被唱出了作为现实生活中一个苦逼上班族的落寞与孤独。



当时他感触很深,没想到时隔大半年后,他第一首想起的就是这首《乏味》。



难道我第一首要抄的,就是钟蕾的歌?



这会不会有点太过分?



她会不会已经写出来了,只是没发表?



等等!



如果她现在还没写出来,将来会写,那么是否这首歌代表了她在接下来某个时期内的心境?



我如果写出来又给她唱,应该能让她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吧?



她会把我视为知己?



到时候她唱我的歌唱红了,那我这大腿是不是就抱稳了?



还有,她似乎才刚搬来,应该是才退学没多久。



现在她都是晚上出门,早上回来。



她看起来不是喜欢泡吧的性子,那么结合她的履历,她是在酒吧当驻唱?



她在酒吧唱了一段日子的歌之后,对生活感到厌倦,所以才写下这首以酒吧为故事背景的《乏味》?



陈锋开动脑筋,展开堪比江户川柯南的推理能力,疯狂分析状况,还真给他歪打正着的猜中了。



所以我现在开始写,过几天就给她秀,正是时候!



到最后他也没反应过来先前钟蕾为什么会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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