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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八章:父与子(下)[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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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疑惑,说明自己让朱文奎去做差的目的便实现了。



“当你出了皇宫、离开学堂,那么你看到的一切,才是这世上最真实的东西。”



朱允炆教导道:“皇宫是你的家,学堂是你学习的地方,除了这两个地方之外的所有去处,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朕给它取名‘社会’。



社会是一个复杂的融合体,黑暗和光明都在这里面纠缠着,不是敌立对峙,而是相辅相生。



社会里有能够让你恨到怒不可遏的恶人,也会有让你感动到热泪盈眶的好人,而很可能,恶人和好人是同一个人。



张家父子不恤民情,用尽了手段想害死一个无辜的人,其目的只是为了让本该受到国法处罚的人逃避处罚,他们做了一件天衣无缝的外衣,让你看不出任何的端倪,这不是一件个案,而是所有权贵与百姓发生冲突之后的真实写照。



你可以办一件案子,能办十件一百件吗?



南京的能办完,地方的呢?



朕告诉你,全天下所有类似的案件,真相都是隐藏在重重迷雾中的,到底是类似于马小宝这种百姓在讹诈,还是类似张东升这种权贵子弟在陷害,没人知道。



但如果你一定非要去看的话,那结果永远都是百姓在讹诈,因为,百姓玩不过权贵,尤其是在律法上。



朕让你去应天府的目的,就是想让你亲眼看一下,而你能够去找许不忌,说明你还是聪明的,能够认清自己的身份,那就是,不要被案件本身束缚住自己的身份。”



用后世的话来说,维护律法的神圣,那是法官的事。



查清案件的真相,那是检察官的事。



而这两件事,没有一件事是朱文奎这个皇子应该去做的。



那个师爷已经告诉过朱文奎,类似的案件该怎么处理了。



一个拖字,才是这个时代处理相似案件最好的解决办法。



不然,最后明确有罪的,一定是平民百姓。



地方的县令也好,中枢的皇帝也罢,都是人不是神。



连案件本身的真相都看不到,还何谈在这种案件中抽丝剥茧的,公正的将每个当事人都按罪处罚。



所谓明晰原被告双方的过错,提议是好的,但想法过于幼稚简单。



因为这种行为,只会害死马小宝。



大明又没有监控、没有录音,物证的勘察取证技术手段,更拍马都比不上后世。



所有证据,要么靠审案的官员自己脑补推理,要么就靠当堂审案时当事人的口述。



而后,审案的官员连唬带吓、亦或者套话的方式让某一方说漏嘴,抓住话柄之后一顿严刑拷打,便也就破了案。



一旦像张东升这样身份的权贵子弟参与到案件中,那马小宝这种想要赢下官司就不现实了。



至于,如果说是百姓故意讹诈权贵怎么办。



还是那个字,拖。



百姓不是每个人都有过硬的心里素质可以安然过每一次堂,不露出一丝马脚,更不是每个人都有打断自己胳膊腿的勇气,至于自扇耳光这种一晚上就好的皮外伤,大明没有治安管理处罚法,这种琐事争端,不予处理。



而有自伤肢体的魄力,劫道来钱更快。



拖上几个月,是讹诈还是真的受了伤,就水落石出了。



而一个拥有过硬心里素质、拥有敢于自残勇气的老百姓,还要盼着自己能够遇到一个类似朱文奎的县令,种种因素叠在一起才能确保这次讹诈成功。



朱文奎若有所思的告退离开,而看着前者离开的朱允炆才侧首看向双喜,两人对视一笑。



其实朱文奎哪里知道,那个刑房的师爷,还是个西厂的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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