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百九十四章 刘备遇乡人(二)   我在三国教书那些年[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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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刘备遇乡人(二)[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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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蹄声渐远,老族长和族人们站在村口,站了很久还未散去。



古代,交通极不发达,人口流动程度有限,人口流动有限,就造成古代社会的普遍的闭塞。



一个村落,常年不见外人,有外到村,跟过年一样稀奇。



这伙骑兵买完东西就走,要他们停下吃顿饭再走都不愿停。



因为这远道而来的远客,村里家家户户都发了笔小财,个个喜气洋洋。



村民还在交头接耳的交谈,人都走了,才有人想起来,问旁边的人,“哎,这是哪来的人啊?”



“人说是涿郡义兵,征讨黄巾,路过咱村儿。”老族长说到。



又有人疑问了,“那来咱村,你说买粮食就算了,把俺家剪子买了,这是干啥?”



“兴是做衣服?”



“那谁知道。”



不仅族人奇怪,老族长想到自己编的竹篓,人家也看上给买走了,老族长也觉得有些奇怪。



有意思。



——



刘备紧赶慢赶,带着游骑,追上了大军的尾巴。



靠区区几个骑兵到处采买,买不了太大量的物资,只能对军中匮乏的物资稍作补充。



真要是想买的多,买成垛成垛的麦秸啊,或者买几大车生麻之类的,只能是在离大道近的村落,民夫和车马能赶过去,能买完东西还能跟上行军队伍。



除此以外,非是离大道近的村落,没有可进行大宗物资采购的可能。



游骑三番两次遇到路人,跟人家说想买东西,让人家带路,路人总不肯带,哪怕给钱也不带,怕把歹人带回去,以致全村遭殃。



游骑干不到的事,刘备亲自出马,再遇到路人,上前一交谈,人家不仅愿意带刘备前去自家村子,还热情的留刘备吃完饭再走。



固然,可能是因为刘备出身底层,而且是织履贩席之辈,因为是出身小商小贩,见过的人多,知道做生意咋做,比寻常士兵,有更强的沟通能力。



这或许是刘备能沟通成功的一方面原因。



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是人格方面的魅力。



鲁迅先生说过,当穷人翻身做了主人,会比主子更摆谱。



用于现下,也是一样。



刘备军中大多战兵,没从军前,也是普通的乡野农夫。



可从军之后,拿着刀,拿着枪,更有甚者,能骑着高头大马,手有刀兵,民夫仰望之,很有一些本来善良老实的士卒,会不由自主的,仗着武力,变得趾高气昂了一些。



因此,路遇乡人,骑士态度不怎么好,吆三喝四的,这些本来忠厚老实的农夫,哪里还有忠厚老实的样子。



出身底层,当开始有了足够武力,没有因此变得仗势欺人,反而还想以前一样对人,这样的人,刘备算一个,关羽也算一个,这两人非同凡俗,气量之大,不至于就因为手里拿把刀,就觉得高人一等了。



至于张飞,张飞以前是豪强,对人态度差点倒可以理解。



刘备见路人,怕惊吓了百姓,能远远的下马,徒步走过去,哪怕对方是一届乡野村叟呢,不失半点礼数,说是礼贤下士也好,说是刘备的习惯,是因为出身底层,跟底层百姓打交道惯了,不觉得身份比寻常百姓高到哪里去,不管怎么说,相比出身高贵的汉末其余诸侯,刘备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



你看,就是去找哪里有村子,然后前去采买,就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游骑数次无功,刘备亲自出马,一次功成。



虽说,只是件小事,但足以显示出刘备与普通士卒巨大的差别。



有能力的差别,更是人格魅力的差别。



古来能青史留名者,没有一个是简单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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