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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汉人不为奴[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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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河成为秦王,发布第一道旨意。



公布《秦王律》。



秦王府治下,从4328年九月九日开始。



大理寺及其地方分支机构,开始用《秦王律》判案。



《秦王律》是一部复杂的法律,有九卷二十五万字。



囊括刑法、民法、婚姻法、合同契约法、土地分配与征收等各种法律。



《婚姻法》和《废奴法》。



这两部法律是苏河推行《秦王律》的重要切入点。



各朝各代的婚姻法,普遍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结婚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一夫一妻多妾,  是现在婴儿高夭折率的选择。



皇家都有断嗣的时候。



稍有能力的人家,都会选择多娶妻多生孩子。



苏河推出的新婚姻法,改变一夫一妻多妾,实行一夫多妻制。



为了保护女人,减少难产死亡。



婚姻法规定男女都到16岁才允许结婚。



同时加强妻子的权力,保护非嫡系孩子的利益。



婚姻法规定,  不只是丈夫能休妻,  妻子也有休夫的权力。



结婚和离婚,  都需要在祝师的见证下进行,并形成文书,通报给当地户部。



完成程序,才算正式的结婚和离婚。



但也规定事实婚姻,这由大理寺官员根据情况认定。



离婚案件,犯错的一方,需要补偿给另一方一定钱财。



每一任妻子所生的孩子,无论是嫡子还是其他孩子,都有继承家产的权利。



家主可以指定某一个孩子分一半财产,其他孩子共享剩下的一半。



这就是苏河瓦解宗族的一大方法,学习汉武帝的推恩令。



这是阳谋,除了家主和嫡子。



剩下的妻子和孩子,都会支持这个法律。



这部法律也加强祝师在结婚和离婚中的作用。



强化祝师能力,推广炎黄信仰,统一百姓的思想。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变成自由恋爱,  祝师见证。



苏河废除父母之命,主要目的是削弱宗族的影响。



宗族成员婚姻,  族长通常具有很大的发言权。



族长就是通过这种权力,掌握整个宗族。



苏河废除一种权利,就断掉宗族的一个支柱。



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让家庭取代宗族。



苏河可以用强力手段,消灭依靠地租的士绅。



依靠血脉的宗族,却很难被瓦解。



他封赏的贵族,有向宗族演变的趋势。



在这些人的宗族没有成型之前,阻力非常小的时候。



苏河通过《婚姻法》,让庞大的宗族在之后无法形成。



《废奴法》专门规定,在祖庙叩拜炎黄二帝,具有炎黄信仰的人。



不允许任何人用任何方法,直接或间接,把他们变为奴隶。



同时苏河以圣祝的名义发布命令,只要是炎黄血脉,不投靠异族和被大理寺判罚。



他们因为各种原因没去祖庙祭拜炎黄,但只要心中认为自己属于炎黄血脉,他们就具有炎黄信仰。



炎黄信仰不是宗教,而是一种血脉传承和文明传承。



苏河的这道命令伴随《废奴法》一起公布。



就是让秦王府治下所有人,都不许让汉人成为奴隶。



哪怕这个人,  不是秦王府治下的汉人。



苏河在《汉中周报》亲自题写《汉人不为奴》专题文章。



他同时以祖庙圣祝的名义。



建议各地祖庙祝师,  学习《秦王律》,宣讲法律,协助官府解救被奴役的汉人。



秦王府各地祝师、巡捕、大理寺官员相互配合。



解救所有奴隶,不许任何人畜奴。



家仆、丫鬟、童养媳、青楼女子都算作奴隶的一种。



特别是童养媳和青楼女子,她们就是杏奴。



任何人畜养奴隶,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就抓起来判刑,根据情节严重判处不同刑期。



家里的家仆和丫鬟,都需要重新与他们签订,秦王府提供的制式合同。



苏河以身作则。



秦王府中的侍女,就属于奴仆。



所有侍女,全部重新签订合同,变成自由人。



每个月约定工资,可以提前提出离职,不用捆绑一辈子。



她们根据自己的接触的机密不同,离职后受到一定的约束。



侍女在工作时间,不限制她们结婚生子。



结婚的对象,需要通过秦王府审查。



秦王府中没有太监。



在这个时代,太监作用没有那么大。



太监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后宫没有其他男性。维持皇家血脉纯净。



苏河选择不用太监,他直接让秦王府后宫没有男人,后宫里连男性侍卫都没有。



有一些体力工作,苏河招募很多三四十岁的健妇。



这些农家妇女,干体力工作,比小太监强多了。



秦王府还专门培养了一支女子警卫团,负责保护后宫的安全。



这支女子警卫团的团长,就是她妻子李慧欣。



现在是火器时代,女人用火枪,可以轻易杀死厉害的男人。



“夫君,我们女子警卫团,已经接管后宫的防卫工作。”



李慧欣一身干练的军装,身后背着线膛火枪,看上去英姿飒爽。



“彗欣,我之后的安全,就交给你了。”



“夫君,我们女子警卫团,绝对不比警卫团差。”



李慧欣是一名小学老师,苏河没想到她经过短时间训练,就把警卫团带的有模有样。



李慧欣是汉中大士绅柳家的婢女。



明面上是婢女,实际是陪嫁丫鬟。



陪着小姐一起长大,跟随小姐一起嫁人。



古代男人主外,女人主内。



大家族的小姐,需要学习很多东西,特别是家族管理和财政方面的知识。



有些小姐不爱学习,就找一些机灵的陪嫁丫鬟。



苏河夺下汉中,消灭所有士绅大族,解救出许多家奴婢女,其中就有李慧欣。



她参加招贤馆考试,成为一名小学老师。



王文君拿着一沓合同,像他们这里走过来。



她已经过完月子,身体恢复如常,开始管理秦王府后宫和卫生部的事务。



李慧欣看到王文君到来,上前打招呼道:“文君姐姐,你好。”



“惠欣妹妹,你好。”



王文君看着李嘉欣,这是她给夫君找的妻子。



回到汉中后,夫君没和她同房。



王文君开始以为夫君冷落她,旁敲侧击询问原因。



苏河才说,现在没有避孕措施,王文君生完孩子没有修养好身体。



再次怀孕,会对她身体造成极大的损伤。



王文君凭借她行医的经验,也知道生完孩子要修养身体,恢复身体元气。



她更知道苏河的身份,不会只有她一任妻子。



主动帮苏河挑选心思纯粹,对她威胁不大的人。



苏河在四川时,就为他挑选好人选。



王文君最好的人选是曲清漪。



只是曲清漪年纪太小,苏河坚决不同意。



他还用婚姻法,把女子成亲的年龄,提高到十六岁。



苏河拿出一堆证据,十六岁之前生孩子,非常容易难产死亡,对女人的寿命也有极大影响。



王文君看向苏河说道:



“夫君,秦王府所有侍女,已经重新签署合同。



我询问他们,有很多人想嫁人,我已经给她们安排相亲。”



苏河看着这些合同,这都是制式合同。



签下这个合同,这些侍女就不属于奴隶,成为一个自由人。



“这样做很好,这些侍女也接触不到机密。



年纪足够,想嫁人就让他们成亲。”



王文君有些担忧的说道:“夫君,外面都流传关停青楼,是你听了我的建议,才出台这些法律。



他们说我后宫干政,我是不是要回避一些。”



苏河笑着说道:“不要在意那些腐儒的看法。



我这么做,不全是文君你的建议。



你的建议只是让我下决心,阻止汉女加入青楼。



青楼女子、童养媳这种变相的杏奴,要坚决取缔。



汉人不为奴,我们要重新树立汉人的自信心。



汉唐时期百姓的精气神,与现在完全不同。



那时一汉当五胡。



现在变成胡虏满万不可敌。



这与朝廷腐败无能关系很大。



但更大的原因,是腐儒限制百姓思想。



世家大族,把百姓都变成奴隶。



普通人除了读书,完全没有上升途径。



我要通过种种手段,打碎百姓身上的枷锁,《废奴法》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



我出台《废奴法》,还有一个目的,打击世家大族。



我发现一些农民被封爵后,他们也开始向世家大族演变。



这是人性如此,没有必要阻挡。



正是这种人性,驱使着他们为我服务,这与我的利益一至。



我出台这部法律,就是要瓦解主家与奴仆的人身依附关系。



这种人身依附关系存在,实在是太可怕了。



奴仆的一切生活,都在主家的掌控之中。



几家世家大族联合起来,就能拉出一支可堪一用的军队。



这简直是秦王府之外,还有一个影子官府。



秦王府治下,每个人效忠的对象,只能是秦王。”



历史上每个英主上位,都掀起一股废奴运动。



就是因为主人和奴仆,强大的人身依附关系,影响官府的统治。



但因为阻力太大,只是一阵运动,英主驾崩之后一切照旧。



苏河要用律法和祝师,官府和民间相配合,彻底解决蓄奴问题。



谁敢阻止,苏河就办谁,绝不容情。



………………………………



汉中报社总编辑室。



汉中周报总编辑铃音,给报社其他编辑下达任务。



“我们现阶段,主要任务就是宣传《秦王律》,让这个律法深入人心。”



铃音开完会,汉中报社负责社会新闻的编辑红月,感慨的说道:



“秦王殿下真是开千古之先河,直接取缔青楼。



今后再也不会有姐妹,被逼着投身青楼。”



铃音也陷入沉思,想着她自己的身世。



“这要感谢曲清漪曲妹妹,她通过说动秦王后,让秦王禁止汉女在青楼提供服务。



现在很多青楼已经被关闭。”



铃音也没想到秦王殿下能这么做。



开青楼的人,手段极多。



官府严管,让他们不能使用暴力对待青楼里的姑娘。



这些人也有许多非暴力的方法逼迫。



秦王殿下开始只规定,女人可以自愿离开青楼。



她这种有谋生技能,有非常多的银子,行动力强的女人,可以离开青楼。



其他姐妹因为各种压力和社会的歧视,只能选择继续留在青楼。



第138章 汉人不为奴[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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